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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止纷争 货运纠纷终言和

2026年06月24日 16:30: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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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县人民法院依托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古某为个体运输从业者,长期承接货物运输业务。被告谢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委托古某承运货物,双方口头约定了运费结算方式、运输路线及货物交付标准。古某完成全部运输工作后,谢某未及时足额支付运输服务费,古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属于常见的商事民事纠纷。立案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法院特邀调解员吕游江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逐一核对运输记录、聊天记录、对账凭证等证据,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运输合同及价款支付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双方诉讼风险与各自法律责任。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除。

结合被告实际资金情况,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谢某分期支付所欠运费,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高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用好诉前调解机制,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前端高效化解各类简易民事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辖区营商环境平稳有序发展。(供稿:高县人民法院 周丽欣)

编辑:李松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