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破校园纠纷困局 显综治服务温度
2025年11月11日 08:11:08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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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喜乐,健康成长,这是所有家长对自己孩子最普遍的期盼。学校是孩子们成长的乐园,校园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在课间休息时间,校园意外受伤案件却偶有发生。近期,宜宾市珙县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校园意外纠纷,既保障了学生权益,也维护了校园教学秩序稳定。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27日下午,何某(系珙县某镇中心小学学生)在教室内正常活动时,因教室地面湿滑致其摔倒受伤。任课教师未及时发现,于同日18时才将何某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后转入上级医院住院治疗11天,产生医疗费9157.99元。
何某出院后委托四川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何某左侧股骨颈骨折致左髋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过大,多次协商未果,何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学校赔偿原告127,580.44元。
调解过程
考虑到原告为未成年人,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延长纠纷解决周期,还可能对孩子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将该案件推送至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综治中心调解人员第一时间对整个案情进行梳理分析,采用“分阶段调解法”打破僵局。首先,向原、被告双方耐心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原告方的合理诉讼请求;其次,引导家长从“护子心切”的对立情绪转向“理性共担”的解决态度;再次,向被告方表明,学校承担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老师在地面尚存水渍的情况下,未对学生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且未能及时发现事故的产生,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调解员提醒家长,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难免磕碰,家长在日常家庭教育中要尽到监护职责,向孩子传递安全和防范意识。同时提醒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肩负着教书育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重大责任,应将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0元。
典型意义
校园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此次事件也为其他家长和学校敲响了警钟。在面对类似的意外伤害事件时,各方应当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的和谐与稳定。珙县综治中心在此次调解中充分彰显了“一站式”解纷模式的高效与温度,为校园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范本,为社会和谐稳定筑起了坚实防线。(供稿:珙县人民法院 张洁 李茂)
编辑: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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