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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多部门联动施策筑牢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保障网

2025年08月08日 08:09:0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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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兴文县为持续做好医疗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兴文县医保局聚焦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难题,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部门、多层面的联动协作,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切实为困难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

应助尽助,落实医疗“三重”保障

一是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功能。全面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比例给予资助,2025年集中征缴期内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助参保2.17万人,资助金额670.24万元,已拨付到位389.98万元。二是发挥大病保险补充功能。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分三段按比例报销,赔付比例依次为60%、66%、82%,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5760人次796万元(其中特殊人群报销3005人次213万元)。三是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帮扶功能。对救助对象发生的符合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一个自然年度不超过相应救助限额。截至目前,医疗救助46,948人次1038万元(其中门诊慢特病救助9701人次140万元、住院救助6564人次602万元、门诊救助30,221人次254万元、特药购药救助462人次42万元),较去年同期救助增长6%。

精准济困,强化部门救助衔接

一是纳入低保兜底。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30种重特大疾病、48种门诊特殊疾病)且因此导致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或当年因病就医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人员,可以参照“单人户”认定为低保对象。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非单人保对象)进行重点保障,按照城乡低保月标准的10%至30%按月增发分类救助金。截至目前,在册因疾病纳入低保对象2879户6192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约4661万元。二是进行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其他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等对象因病治疗,导致出现经济负担过重或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按政策向民政部门申请分类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医疗帮扶等救助。截至目前,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纳入临时救助30户6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5万元,累计医疗帮扶40人11.55万元。三是申请残疾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在当年或上一年度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等,经医保部门“三重”保障后仍有严重困难,可申请县残联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8人1.45万元。

严格监管,守住群众“救命钱”

一是强化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经办风险排查、岗位权限管理和业务流程规范等制度;实行医保基金专款专用,医保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入市医保基金专户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二是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接受审计部门对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从专业角度审查基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效益性;不定期向县人大、政协报告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结合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公开收支结果等方式,加强对基金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疑点线索核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截至目前,共追回违规基金319.81万元,处违约金43.64万元。(供稿:兴文县医疗保障局 吕雪梅)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