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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守护大家“买买买”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长宁县法院通过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广场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送到每个人的身边。
法官开讲,维权知识“唠”起来
洪谟社区的安宁茶馆内,茶香四溢,宜宾市中院胡小松法官、长宁县法院吴勇法官,摇身一变成了法律“主播”,开启消费维权知识直播小课堂。现场观众听得津津有味,并积极提出问题,“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怎么维权呢?”“网上购物发生纠纷,能在收货地起诉吗?”两位法官配合默契,一个负责定基调,讲法理,一个负责给方法,说细节,一唱一和,节奏流畅,没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取而代之的是鲜活真实的案例,为居民提供全面实用的解答。本次活动也通过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在线观看人数达1000人次,点赞量突破1.3万,让法治宣传突破地域限制,惠及更多人群。
社区舞台上,热闹非凡,消费维权知识题目刚一抛出,台下观众就踊跃抢答,从买到变质食品,到遭遇天价餐,从陷入预付款陷阱,到遭遇网购虚假宣传,在你来我往的抢答中,将精美礼品和维权知识收入囊中。活动中还穿插了法官助理答疑环节,来自宜宾中院、长宁县法院的两位法官助理认真倾听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并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居民朋友们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园区走访,企业权益“护”起来
长宁县法院联动长宁县市场监管局,一起走进双河食品园区。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重点围绕产品质量把控、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进行了普法宣传。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出谋划策。法院干警们现场答疑解惑,为企业合法经营筑牢根基,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力。
广场宣传,法治小摊“摆”起来
在财富广场集中开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上,长宁县法院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近年来发生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价格欺诈”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消费陷阱和防骗技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长宁县法院一直以来都在多维度、全方位地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近三年,长宁县法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41件,调撤比例高,纠纷得以高效化解,此外,常态化宣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领域,到重点关注“一老一小”消费弱势群体,再到响应长江禁渔政策,守护生态消费环境,长宁县法院从未停下脚步。通过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将消费维权知识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也将持续发力,把消费维权的责任扛在肩头,将法律的光芒播撒至每一寸消费领域,以专业和担当为笔,以公正和守护为墨,书写安心消费的篇章。(供稿:长宁县法院 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