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权益 普法先行 兴文法院“三个一”开展“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2025-03-14 08: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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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做好消费维权司法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兴文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个一”普法宣传活动。

一场社区普法 引导群众远离陷阱

在兴文县大坝苗族乡晏州社区,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老年群体关注的保健品问题,干警们详细讲解了如何辨别虚假宣传,如何远离消费陷阱;针对年轻人聚焦的网络购物问题,干警们向消费者讲解了如何保存证据有效维权。活动现场,干警们认真倾听群众问题,耐心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往来群众答疑解惑。

一堂法治讲座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

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服务消费市场主体,“3·15”前夕,兴文法院组织干警到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法治讲堂。

课堂上,法院干警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分析讲解了行政处罚的过错推定原则,重点区分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听证程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时对市场监管工作中如何避免小过重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训人员表示授课内容干货满满,收获良多,他们将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合力推进消费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份司法建议 共筑法治营商环境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让法治力量在矛盾前端发力,兴文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把司法“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针对“职业打假人”发出司法建议,用司法智慧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铺就法治底色。

兴文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中,发现存在“职业打假人”现象,严重破坏正常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浪费社会资源。针对消费市场出现的问题,兴文法院向兴文县市场监管局发出了建立新进食品、药品咨询制度,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建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行业监管等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的多发高发态势、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切实保障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也增强了行政机关的执法理念,更增进了普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下一步,兴文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兴文县人民法院 曾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