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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件,南溪区的侯先生来电反映:“南溪街道和谐小区有人在1楼开了餐饮店,但餐饮店没有安装烟道,乱排放油烟。希望禁止排放油烟。”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件后,立即将诉求转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悉后,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处置。
经核实,侯先生所反映的是一家名为私厨的餐饮店,该店是新开业的新店。工作人员对该店油烟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该店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造成了油烟扰民。
随后,工作人员向商家详细解释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随意排放油烟违反了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并现场向该店开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商家在规定日期前安装好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以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该店负责人表示,要积极配合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整改。
接下来,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密切关注该餐饮店的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到期后及时复查,确保商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供稿: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何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