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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向工作人员给予回扣、假借各种名义输送利益的医药代表实行诚信档案登记……”近日,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时,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南溪区医药购销的规范措施。
据了解,自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石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后,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以案促改,率先制定了《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并召开2024年度药品和耗材供应商廉洁购销约谈会。不久,南溪区卫生健康局为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的通知》,在医药代表预约时,医疗卫生机构要记录医药代表人员、事由、时长等信息,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接待。此外,相关医疗机构一经发现医药代表违反接待管理制度开展活动的,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
制度明确了,关键看落实。日常监督中,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结合12345热线、群众来访情况,通过“患者点单、部门接单、纪检监察组验单”的组合链条,调研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建议,以工作提示的方式移交相关医疗机构办理,并明确专人跟踪督办、限期办理,形成照单履职、对单监督的责任落实机制。在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室组”协作联合办案期间,发现某医药代表“带金销售”的违法活动后,南溪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医院迅速启动联合排查,发现问题线索3条,其中依法依规予以2人党纪政务处分,移交有关医院处置1人,涉事医药代表由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约谈劝退,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这些都是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优化医药领域行风的一个缩影。2024年以来,为推进南溪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通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部门”即“室组地”联动协同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建2个监督小组,围绕医药购销领域的采购活动、异常金额和不当医疗服务等开展监督检查11次,发现“对同一患者连续3次开展BNP检查且结果为阴性”等问题15个,其中2个问题交由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约谈涉事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
“医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问题,整治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全面净化医药行业生态,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南溪区纪委监委 李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