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客货运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道路运输承载着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寄托着千家万户的团圆期盼,确保旅客平安、物畅其流是广大运输企业及员工的职责使命。为了您的安全、家人的幸福和旅客的平安,希望您能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企业负责人,请牢记安全是底线,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发现消除在出门之前、上车之前、上路之前。
二、作为企业负责人,务必履职尽责,把好车辆出站关,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驾驶员疲劳、分心、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提示驾驶员防范安全风险。
三、作为企业负责人,务必督促驾驶员出车前做好安全检查,将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标识等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运载货物要捆扎牢固、防止抛洒滴漏;督促乘客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四、作为企业负责人,务必督促驾驶员不要长时间驾驶,提醒驾驶员感觉困倦及时驶入就近安全地带休息。日间连续驾驶时间勿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勿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五、作为企业负责人,务必督促驾驶员开车时不要有吸烟、喝水、接打手机、收发微(短)信、刷短视频等分心驾驶的行为,稍不留神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提醒驾驶员自觉摒弃驾驶陋习,杜绝超员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六、作为企业负责人,务必督促驾驶员途经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时注意观察警示标牌,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勿强超强会。遇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谨记“限速、控距、亮尾”。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永不止步。让我们扛牢安全生产责任,积“小安”为“大安”,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宜宾公安交警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供稿:宜宾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