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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欣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周瑜原
“我在XX路段骑电瓶车违规载人,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虚心接受交警同志的批评教育,请大家遵章守纪,文明出行。”近日,宜宾一市民在自己朋友圈发出的一段“自曝”违法的内容。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持续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期间,针对骑乘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轻微违法行为,始终秉承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理念,采取“朋友圈‘自曝’违法免处罚”等方式,旨在提升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知晓率、影响力,让纠违更具温度、柔度、力度。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自曝”也只是一种提醒,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利用朋友圈“以点带面”进行多形式普法宣传。
希望以这样的方式,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杜绝交通陋习,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和努力。(供图:屏山县交管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