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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因为受处分的事情,内心还有一些失落和愧疚,觉得辜负了组织的信任,经过纪检组同志的耐心开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关爱,以后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近日,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时,一位受处分干部谈道。
为帮助受处分党员卸下思想包袱,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积极投入到工作当中,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
“开展回访工作前,我们对所有需要回访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复盘,对回访对象的案情经过、违纪情形等情况全面了解,为其量身制定回访计划,避免回访教育千篇一律。回访过程中,注重与回访对象及其单位负责人、同事开展一对一谈话,充分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及受处分期间的工作表现”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精准应用回访结果,对积极改正错误、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肯定表扬;对尚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予以严肃批评,并督促所在单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思想消极、工作懈怠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使其思想得到转变,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在工作中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坚决不能‘一处了之’,处分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要让受处分对象感受到组织严管的背后是厚爱,正确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供稿:珙县纪委监委 珙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