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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兴文县医保局分类优化医疗保障综合帮扶政策,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稳定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分类资助参保精准有效。全面落实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统一规范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特殊人员参保台账,准确核对身份信息、人员类别,做好身份标识,按月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交换农村低收入人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以及脱贫人口人员名单,动态监测重点人员参保信息,扎实做好特殊人员资助参保工作。2024年资助参保56707人,资助金额961.47万元,特殊人群实现应参尽参。
“三重制度”减负机制平稳运行。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全县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巩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报销比例超过60%,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统一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统一了救助对象类别、经办服务、资金管理,明确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基本救助水平,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0%。2024年1-8月,“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就医4.53万人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超过5304万元。
防返贫长效机制有效落实。会同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基本医保参保群众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筑牢、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2024年1-8月,全县累计监测并推送面临因病返贫致贫风险1614人,推送人员中,经民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核准认定为困难群众身份93人,其中享受资助参保39人次、0.9万元,享受医疗救助788人次、56万元,有效化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返贫致贫风险。(供稿:兴文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