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江安县深入探索实施巡察、纪检、组织监督“三融合”模式,制定《“巡纪组”融合监督实施方案》,运用“四同”工作法,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成果互用,推动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贯通协同,有效提升监督治理质效。
实施“巡纪组”监督“三融合”以来,十四届县委第一至四轮巡察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1337个问题进行整改,新建或修订制度361个,清退款物167.1万元,移交问题线索45件。十四届第五轮巡察通过边巡边移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0个群腐方面问题线索,向被巡单位移交立行立改事项4个,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督质效。
日常监督“同步”,构建“一盘棋”格局
县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等材料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供日常监督参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分别建立“党风室统筹、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抓”“干部监督科牵头、有关科室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监督融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同时,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部门、巡察办配合,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频次、统一标准的“三统一”模式,集中力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监督目标一致、监督内容关联的领域统筹安排工作,有效推动巡察监督的“政治体检”、纪检监督的“全面体检”、组织监督的“日常体检”有机结合,放大监督效能。
整改材料“同审”,打造“一站式”监督
建立“巡纪组”联席会机制,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召开“巡纪组”联席会审定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和相关巡察组围绕整改方案结构是否完整、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反馈问题是否全面认领、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时限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汇总后统一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情况报告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共同对整改成效进行“集中会审”,逐一“过筛式”审核认定,“三方审定”过堂,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整改成效“同评”,推动“一体化”治理
建立巡察、纪检、组织“三方会诊”评估机制,分别从“态度、进度、力度、深度、满意度”五维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进行“打分”。巡察办全面汇总日常监督、整改材料会审、五度联评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形成综合评价结果,报县委巡视工作小组审定。针对巡察反馈的涉及重点人、事、物“关键部位”,组织三方开展实地评估验收,以“双晒双督双评”模式为载体,面向群众“晒”问题、常态长效“督”整改、阳光问巡“评”质效,把联动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的重要参考,既督促纠正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促进解决问题背后体制机制性缺陷漏洞,推动补齐行业领域和系统存在的治理短板。
监督成果“同用”,攥紧“一股劲”合力
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整改评估情况,作为县委廉政风险分级管理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县委组织部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参考。县委巡察办将整改评估情况提供给巡察组共同研判,作为巡察“回头看”的关注重点。通过“巡纪组”三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衔接及时,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优势,通过在更大范围内融合运用监督资源和力量,推动“三条线”拧成“一股绳”。(供稿:江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