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前期收到失实的检举控告后,有干部群众在背后议论这件事情,我在社区工作了二十多年,青春基本上都奉献给了社区,失实的检举控告确实给我造成了负面影响,这次非常感谢组织,及时证明了我的清白,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在珙县纪委监委对反映珙县文聚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时,王某某激动地说。
不能让党员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这是珙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生动实践。
“既要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又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努力消除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不良影响,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在调查核实关于反映珙县巡场镇政府某干部的检举控告中,发现多数的问题反映都没有具体事例,经调查核实后,所有的问题均不属实,经研判符合澄清情形,审查调查部门主动申请按程序为该同志开展了澄清工作。
自珙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来,珙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已为22名党员、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其中科级领导3人、一般干部5人、村(社区)干部14人。
通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全县信访举报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我们将持续开展好澄清正名工作,结合打击诬告陷害、匿名举报联合公开反馈、重复举报治理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信访环境,为党员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供稿:珙县纪委监委 李建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