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2023年12月,筠连县住保中心原副主任颜某因履职不力被县监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这件事还要从宜宾市筠连县委开展的第三轮巡察工作说起。
2023年7月,筠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简称县住建城管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在查阅隶属于县住建城管局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住保中心)公共租赁保障对象档案时发现,2022年第四季度因拥有私人房产而取消补贴资格的38户公共租赁保障对象中,有33户的动态管理严重滞后。
“你们注意到了吗?2022年第四季度突然出现大量财产类动态名单。”巡察组组员小周停下了手中的翻阅,目光集中在一份档案上说。
“确实有点多,而且其中大部分名单的动态管理严重滞后,更像是集中动态或者突击开展动态管理工作,而且,根据2017年《宜宾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应该每个季度对公共租赁保障对象财产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另一位组员看了资料后说。
“如果没有及时开展财产动态管理,则会导致租赁补贴资格取消不及时,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的安全。我们必须进一步了解住保中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查找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哪里。”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表示。
经过深入了解和谈话,巡察组发现,2019年至2021年这三年间,县住保中心在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动态管理工作中涉嫌存在履职不力的行为,其分管副主任颜某及相关股室仅对收集到的低保取消名单、死亡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对财产情况的跟进记录则几乎为零,导致部分拥有私人房产应该取消补贴资格的对象继续“吃”补贴。此外,部分在册公共租赁保障对象也存在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缺失或无法联系的情况,动态更新工作不到位。
巡察组将相关资料及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最终颜某及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筠连县住保中心在租赁补贴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上没有做好监督管理,在申请、更新、退出上机制不健全、调整不及时,违背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初衷和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的原则。
通过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筠连县住保中心展开了全面的排查整改工作,取消不符合条件的23户保障对象公共租赁补贴资格;对已发放的违规租赁补贴资金开展了追缴,现已追缴资金9万余元;同时建立同民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联席机制,让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不再“静止”。(供稿:筠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