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保障和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长宁县纪委监委聚焦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三个办案关键点,通过夯实办案队伍、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量等方式,一体联动、协同推进,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办案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配优+培优”建强办案队伍
“我们通过配齐配强办案队伍,深挖潜力整合力量,实现责任向办案压实、力量向办案集聚、资源向办案倾斜,不断夯实案件查办人员基础。”长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尹彬介绍道。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办案核心,突出实干导向,通过“源头选优+过程配强”,及时选优配强办案队伍。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动态配备率达95.9%,具有专案办理经历人员占85.9%。
在配齐配强办案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培育、优化人员配置。实施师带徒“薪火计划”,实现人才梯次培养,开展纪法知识测试“以考代训”4期,开展全员培训5期,培养年轻办案骨干20余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实施“室组地”协作办案机制,定期开展清单化督导和“月调度”工作,不断实现“组团作战破人情关、统筹力量破人手关、上下联动破质量关”综合效应。
“制度+监管”规范办案流程
“新版文书式样增加了制作说明、注释,更加突出文书使用指导性和实用性,为我们审查调查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精准运用工作措施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撑。”长宁县铜鼓镇纪委书记胡永良表示。
长宁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统一日常类文书、措施类文书、涉案财物管理类三类文书,促进形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将专案各环节需完成事项、内审、外调、综合(含安全)相关工作流程汇编成《长宁县纪委监委专案工作手册》,作为专案组专题学习的“必备课程”。去年,组织相关制度手册学习研讨会8次,有效提升专案办案规范化水平。
同时,该县还探索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留置专案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等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内控制度10余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案组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科学统筹办案力量,在留置案件办理阶段建立“集体会商+专家咨询”机制,通过适时召开“监检衔接会”“专家咨询会”,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开展案件“复盘”等方式,不断总结提升办案能力,推动案件办理更加精准高效。
“联审+评查”,提升案件质量
“针对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质量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我们采取‘双审核’的方式,分类施策确保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王弋说道,该县充分利用3个“室组地”片区协作区,组建“乡案”审理“预审团”,成立预审小组对基层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通过交叉审理,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去年,预审小组通过参与审理基层自办案件,提前把关发现并督促整改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的问题40余个。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长宁县纪委监委还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精准调配审理力量,按年度对上年办结案件进行检查,接下来,将对2023年度的164个案件进行全面抽查并出具评查意见。通过统一定性量纪尺度,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纠偏查漏、互学互鉴,为案件查办再装上一道质量“保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系统观念、用好统筹方法,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疑难会商研判、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机制,发挥‘众家之长’全力构筑‘铁案工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长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