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罚款2万元
2023年07月18日 17:17: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宜宾市司法局推出一系列“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推动普法工作。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0日,高县住建城管局在对“在建工地”扬尘检查时发现某时代之心(二期)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路面未湿化,车辆通过扬尘严重;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钢筋焊接未开启焊烟收集器。
2023年4月11日,高县住建城管局依法对某时代之心(二期)项目立案调查。
经调查,施工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路面未湿化,渣土运输车辆通过时扬尘严重,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钢筋焊接时因为钢筋长十余米,焊烟收集器未及时跟上。
处理结果
2023年4月28日,高县住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
施工扬尘是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而且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本案中,行政相对人在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忽视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温馨提示
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建筑工地施工文明管理,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增强扬尘管控意识。(供稿:宜宾市司法局)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