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把庭审“搬”到母亲河边 让普法浸润乡亲心田

2023-03-28 22: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3月22日是宜宾高县月江镇福溪社区赶集的日子,社区广场人潮涌动,高县人民检察院与高县人民法院联合在此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庭审。现场旁听群众达300余人,省人大代表王春霞、县政协委员刘飞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庭审。

“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还会损害水生资源和环境,在此,郑告那些无视法规、无视长江流域保护禁令的,检察机关对此将绝不放过、一追到底。”庭审中,两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举证,并对群众释法说理。

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电鱼吃不犯法,听了检察官的介绍,才知道电鱼行为会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那么严重的破坏。南广河是我们高县人的母亲河,我从小就在河边长大,更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这条河流,希望乡亲们引以为戒,一起保护好南广河。”被告人钟某勇悔不当初地说。

庭审后,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月江镇人民政府在南广河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将5000余尾鲤鱼、黄颡鱼放入河中,一条条鲜活的鱼苗在碧水中荡着清波,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音符。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携起手来、行动起来,不做长江生态的破坏者、旁观者,争做宣传者、支持者,将这一江春水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第二检察部主任李秋红和干警们一起,向旁听群众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资料200余份,并积极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南广河,作为长江一级支流,一直被称作高县的母亲河,将庭审地点选在南广河畔,具有特殊的教育意义和示范作用。近年来,高县人民检察院以“常怀为民之心、卯足实干劲头、树牢精品意识、狠下绣花功夫”为遵循,主动扛起了守护生态绿意的担当使命,3年间共办理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2件,针对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诉请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2万余元,复植林木800 余株、面积近1公顷,增殖放流6000余尾。(供稿:高县检察院 郭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