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安交警公布多例二、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

2022-11-08 16:2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周瑜原)近期,宜宾公安交警公布多例由二、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

2022年10月16日,罗某某骑行川Q0***6人力三轮车(搭乘王某某)行驶至珙县巡场镇环城路0公里8米处左转弯时,与对向夏某某驾驶的川AX***8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某、王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珙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罗某某驾驶人力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从人行横道下车推行且非法安装动力装置;夏某某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且临危处置不当,双方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2022年11月5日8时15分许,王某某驾驶川Q1***0普通两轮摩托车(搭乘汪某)行驶至翠屏区学院路五岔路口时,与代某某驾驶的川Q7***1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汪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本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因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未受伤;而搭乘人员汪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轻微受伤。

2022年10月12日8时12分许,潘某某驾驶川Q8***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翠屏区宋牟路时,与对向由刘某某驾驶的川Q3***1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潘某某、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二大队依法认定,潘某某驾驶逾期未年检且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违反禁止标线通行,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

因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驾驶二、三轮车出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1、不闯红灯;2、不逆向行驶;3、不争道抢行;4、正确佩戴安全头盔;5、不违反规定载人;6、不酒后驾驶。

宜宾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宜宾交警将长期严查严管二、三轮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出行,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