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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胡先映 记者 周瑜原)11月3日,发挥仲裁优势,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在宜宾三江新区举行。
宜宾仲裁委员会是宜宾市政府依据仲裁法依法组建,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组织。第四届宜宾仲裁委员会主任由黄金盛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包括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法治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司法局局长、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宜宾仲裁委员会下设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仲裁案件受理、程序推进和与仲裁员沟通联系等工作。
宜宾市司法局是仲裁事务中心的主管部门。2021年,宜宾仲裁委员会设立宜宾仲裁委员会三江分会,入驻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建设工程仲裁院和金融仲裁院。宜宾仲裁委员会现聘有仲裁员261名,其中包含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社科院、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省内外的知名律师,退休法官,以及其他非法律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形成了专业、强大的仲裁员队伍。
宜宾市司法局副局长古兴富介绍,近年来,宜宾仲裁事业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尤其在制度创新和案件办理方面有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契合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特点的制度。
多元并举,奠定顶层设计。一是加强了仲裁推广力度,为仲裁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打通仲裁执行、保全的绿色通道,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加大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为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宣传和推广奠定了基础;二是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仲裁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加强了仲裁与诉讼的沟通,规范了仲裁司法审查标准,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办理仲裁案件保全、执行中的规范,为仲裁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与翠屏区人民法院签订《采用仲裁方式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框架协议》建立健全了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形成了仲裁案件在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与法院衔接的“一站式”处理。
建立裁前告知制度。仲裁机构了解到很多民商事主体因一裁终局担心仲裁无救济途径。为了消除当事人的这一顾虑,宜宾仲裁委创设了裁前告知制度,即在裁决书做出之前,以裁决书初稿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拟裁决结果,并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如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仲裁庭将根据当事人的异议进行合议。若当事人的异议合理合法,仲裁庭将采纳该意见并修改裁决结果,对不影响裁决结果的异议,仲裁庭将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作出回复甚至当面向当事人做出解释。通过裁前告知制度,极大的缓解了一裁终局给当事人带来的顾虑,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最大化实现裁决书使双方信服,真正起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创新仲裁鉴定制度。为解决鉴定收费高、耗时长、鉴定程序不能很好的配合仲裁程序的难题,宜宾仲裁委员会设立了独具特色的鉴定制度,主要是采取了公开竞争方式竞价选定鉴定机构,具体办法为:一是吸纳符合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并与之就鉴定期限、报价幅度、鉴定费支付条件和时间等内容订立框架协议,设立相关专业的鉴定机构库;二是制定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三是在选定鉴定机构的环节实行无次数限制报价、以价低者得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
以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为支点,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衔接配合机制。
发挥仲裁“诉源治理”新职能。一方面,与人民法院在案件分流、审查监督、执行配合三方面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集中优势,形成仲裁案件在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的“一站式”处理,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精准宣传上形成了与法院定期梳理重点诉讼企业名单进行集中或者“点对点”的宣传,提高了仲裁宣传的效率;社会治理上与三江新区管委会形成联动机制,特别是涉及到民商事涉稳案件的处理,积极引导当事人补签仲裁协议,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衔接融合,推动仲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仲裁服务的需求。
古兴富表示,下一步,将赋能升级,夯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平台。宜宾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加速度赶超的关键阶段,要充分发挥仲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搭建涉外办案平台,积极对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引进涉外仲裁员为宜宾市涉外仲裁纠纷提供国际仲裁服务,加强与涉外仲裁机构深入合作,为宜宾市外向型企业参与涉外的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积极布局为在宜创新园、高校等组织打造企业法律交流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深化互联网仲裁制度建设,全力打造互联网仲裁和川南互联网商事仲裁高地,为全力打造法治城市标杆贡献更多的仲裁力量。
立足法务区集中优势,加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好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集中优势,要着力于宜宾仲裁三江新区分会、金融仲裁院、建设工程仲裁院的作用,对涉及财产权益民事纠纷易发、高发、多发的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信贷服务、工程建设施工等四大领域为重点,通过开展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积极加强对国有平台公司的仲裁宣传,把市级、区县级平台公司纳入重点宣传范围,积极引导平台公司在投融资、工程建设等经济合同中约定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
苦练内功,优化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调整制度,提升办案质量。为了适应将来仲裁案件增加的需要,同时保障办案质量,仲裁事务中心将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和考核,实行退出机制,同时广泛吸纳优秀法律专业人才成为仲裁员。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办案情况,注重对仲裁员在仲裁程序推进和裁决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加强仲裁秘书培养。三是把服务全市经济大局作为宜宾仲裁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