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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一江清水!将法庭“搬”到船上 向非法捕捞亮剑

2022年06月23日 16:33: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翠屏区人民法院在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宜宾派出所水上区域设立巡回法庭,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内发生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人围绕被告人肖某某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向法庭出示证据并接受被告人的质证。

2022年2月至3月,被告人肖某某多次于夜间在长江某轮船上钓鱼,公诉机关指控,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悔罪。巡回法庭当天依法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肖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肖某某在涉案河段增殖放流价值1000元体长5cm以上的鲤鱼5000尾,在渔政部门监督下开展鱼类保护宣传,制作禁止非法捕鱼标牌1个,承担专家调查评估费用2000元。

据了解,该案件是2022年4月9日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全市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选择在长江边案发水域进行公开审理,不仅让被告以此受到深刻的教育,更是对周边老百姓进行的一次集中普法教育。

据了解,三江口位于宜宾境内长江、金沙江、岷江交汇处,三江口核心区全长4.2公里,总面积约73.3公顷,是长江生态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核心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这次巡回审判活动面对面以案普法的方式,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广大市民环境保护意识。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通过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以案说法释法、联动巡河普法、加强生态司法修复等方式,让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用高质量司法保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肖必春表示。(供稿:翠屏融媒 李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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