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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违法曝光 | 守护宜宾蓝天白云 宜宾公安交警: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2年05月11日 22:12: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周瑜原)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宜宾蓝天白云。近日,宜宾公安交警针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尾气排放不达标

案例一

2022年5月10日11时33分,郭某勇驾驶川QG2**2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宜长路(尾气检测点)时,实施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四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郭某勇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整改。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案例一

2022年5月10日10时41分,刘某发驾驶川AK9**4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真武路时,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刘某发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二

2022年5月10日13时09分,陈某平驾驶川QKX**1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滨江路时,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平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三

2022年5月10日13时44分,陈某驾驶川KTG**6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岷江桥头,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四

2022年5月10日15时06分,王某兴驾驶川AU0**1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陵园路(主干道)时,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四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王某兴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2年5月10日15时27分,黄某驾驶云H3**2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陵园路(主干道)时,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四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黄某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六

2022年5月11日10时15分,蔡某春驾驶渝DE6**7大型汽车行驶至宜宾大道中段护国路时,实施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五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蔡某春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分1分的处罚。

案例七

2022年5月11日10时23分,刘某驾驶川Q66**9重型自卸货车货车行驶至宜宾大道中段护国路路口时,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五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八

2022年5月10日21时36分,廖某林驾驶川ADJ**3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南连线两路桥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廖某林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九

2022年5月10日21时33分,林某均驾驶川Q***50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南连线两路桥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林某均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十

2022年5月10日21时19分,李某全驾驶川K69**1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南连线两路桥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李某全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案例十一

2022年5月10日21时39分,孙某红驾驶川AGP**0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南连线两路桥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交管一大队当场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孙某红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将其劝返。

宜宾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温馨提示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货运车辆进入城区时,务必遵守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守法出行、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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