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升级,信用卡透支情况频频发生。信用卡恶意透支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还会让公民背上债务,影响个人征信。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的被告人杨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杨某某以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5年3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宜宾翠屏支行报案称,杨某某从2014年11月4日开始大量恶意透支信用卡,截至到报案当日已经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其他费用合计11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杨某某仍拒不还款,还通过更换手机号码、住址等方式“失联”,致使银行无法对其催收。2015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通过支付宝还款500元后未再还款。后杨某某潜逃,公安机关将其进行网上追逃,直到2020年1月,杨某某在海南省三亚市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杨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陆续还款三万七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后改变电话号码、住址等联系方式,致使银行无法对其催收,其透支金额较大,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检察院提醒:公民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应合理规划资金,做好个人或家庭资金安排和管理。同时,应考虑实际需求、收支状况理性消费,坚持“量入为出”的科学消费观念,做好财物统筹,避免“以卡养卡”、“以贷还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王剑 陈美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