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交警发布一批典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警示
2021-09-23 16: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宜宾公安交警将发布一批典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警示,敦促涉及各方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出行。

案情回顾:2015年4月14日下午,黄某飞驾驶川E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从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鑫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装载石粉驶出,16时14分许,当该车行至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龙泉村二组的村道一下坡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由程某平驾驶搭乘有程某烨、程某、舒某梅的川Q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两车翻于村道北侧斜高约6米的坎下,黄某飞受伤及两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处理情况:吊销肇事货车挂靠企业泸州三友物流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车管部部长陈某和时任安全部部长李某的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对肇事货车实际所有人陈某罚款2万元;对兴文县鑫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人代表杨某伟罚款3万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被追责,其中兴文县麒麟苗族乡政府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某某,兴文县大河苗族乡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处分;兴文县麒麟苗族乡派出所所长陈某,兴文县监察局给予警告处分;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黄某,兴文县监察局给予警告处分。

在此,宜宾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超员、超载驾驶,要安全文明出行,运输企业和运输货物源头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秉承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宜宾公安交警支队供稿)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