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高县法院来复法庭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出要上诉,法庭工作人员及时针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在法庭工作人员再度耐心调解下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筹款履行完毕,原告立即撤回上诉,最终取得了圆满解决。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曾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须在三十日内给付原告5万元,原告认为该金额依然不能弥补其多年的精神损失和孩子失去的亲情,收到判决书后立即表示不服提交了上诉状到法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收到上诉状后耐心安抚了原告的激动情绪,联系了被告,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交流,细致地对其释法明理,告诉其这么判的法理依据,还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给他们分析了利弊,原、被告在一审判决后又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被告当场筹资6万元交到原告手里,原告即刻提交了书面撤回上诉状的申请,并对法庭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连声道谢。双方当事人多年的恩怨得以化解,一场纠纷自此圆满解决。
来复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进行判后答疑,积极做到有问必答,引导当事人理解法院裁判,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切实做到审判融会法、理、情,温度感化大众心,努力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高县法院 罗国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