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不合理要求”小区业主成功加入“群聊”

2024-08-23 15: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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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件,南溪区的李女士来电反映:“仙源街道恒大名都2期物业公司在建群时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才能进入业主群,这样的做法并不合理,大多数业主也不认可。希望禁止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进群。”

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接件后,立即将诉求转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处置。

经了解,李女士所居住的小区由金碧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为了便于管理,确认是否本小区业主,避免其他无关人员进群,在建群时要求了业主提供身份证号。工作人员随即告知负责人,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进群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隐私,且容易造成身份信息泄露,物业公司需按时进行整改,不得以管理为由提出此类要求。后续,小区业主只需提供房号和电话号码经认证后即可进入小区群。

“业主群”已成为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物业服务人为方便履行义务,在所服务的小区建立“业主群”已成为常态,但同时物业服务人也应该把握好“度”,更好更便捷地为小区业主服务。(供稿: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何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