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筠连县“三严三实”会审政府采购文件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05-17 23: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切实遵循《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全方位提质增效,全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立足本县实际,以“三严三实”为准则大力狠抓政府采购文件的内部会审制度。

严谨构建制度,切实落实采购文件会审机制。为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推进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规程,其中涵盖了适用范畴、会审方式、会审流程、会审意见的处置、会审纪律等诸多内容。从制度层面明确规定,但凡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均应当进行会审。

严密组织会审,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组织3人及以上参与集中会审,由采购中心的各个股室、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集中会审小组,针对重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监督部门派遣人员参与。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针对采购项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资质)条件、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的要求)、评审办法、合同条款、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开展非歧视性和竞争性审查。将采购预算金额较大或涉及重大民生事业、存在较大社会影响及质疑投诉风险的项目跨层级进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联动集中会审。

严格运用结果,扎实落实会审实效。会审意见明确指出相关会审文件若违反《采购法》等法律,采购人必须采纳,若采购人拒绝修改,由采购中心发出《风险提示函》,并书面上报县财政局,在县财政局处理意见未批复之前,暂停该项目采购;会审意见明确相关内容虽未违背《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但会审小组提出了合理、优化、完善的建议,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是否采纳。若采购人拒绝采纳,应书面说明理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交易受理股应对会审项目进行台账登记,对会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展开跟踪检查,每月填写《筠连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会审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统计表》,定期分析项目会审中的热点、难点、疑点。

近年来,筠连县将项目会审常态化开展,依据政府采购项目集体会审制度,长期稳定地引导采购人科学编制采购需求,自2023年至今,政府采购项目会审率已达100%。采购文件会审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了采购需求更为科学、合理,进而增强了招标(采购)文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弥补了中心缺乏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供稿: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