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认定纠纷

2024-05-10 17: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5月8日,兴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原告某劳务公司与第三人谢某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撤回起诉。

谢某和谢某的妻子为原告某劳务公司员工,被劳务派遣到兴文县某单位食堂工作。一日,两人在返岗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谢某妻子当场死亡。事后,谢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谢某和某劳务公司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原告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分析案情,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情况,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释法说理。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因工伤赔偿引起,如果对工伤认定案件一判了之,一方当事人不服必然衍生上诉案件和工伤赔偿案件,第三人可能也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拿到赔偿款,而且对原告公司的后续经营也会造成影响,所以要尽可能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后,双方矛盾较为缓和,对预期赔偿金额也逐渐趋于同一范围,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室里,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各自诉求主张,并针对争议焦点说理释法。最终,经法官反复沟通和悉心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和付款方式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同时原告某劳务公司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有效的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还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一调多得”。兴文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继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积极化解各类纠纷,息诉止争,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供稿:兴文县人民法院 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