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认真履行森林防灭火“4+4”工作职责,采取“沉浸式”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措,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清明节”前,县局党委组织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2次,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2次,高位部署推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要求全警进入临战状态,紧紧围绕“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主动靠前履职,落实好“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协同抓好火情防控、警示宣传等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强化总结提升,持续巩固防控措施。结合近几年来辖区森林火灾发生特点,森林警察大队对2024年重点时段森林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剖析和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森林防灭火工作理清了思路和方向,切实提升高风险期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协同防控,确保清明安全稳定。“清明节”前,森林警察大队积极与应急、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针对重点林区、重点单位、景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走访排查,对查出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将安全隐患管控在源头。期间,共设置临时卡点12个,排查入山车辆300余辆,收缴火源80余个,劝返违规祭祀、野炊人员50人次,及时制止祭祀违规野外用火行为8件。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采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将“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的“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和“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以案说法,曝光辖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案例,宣传森林防火法律知识,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森林防灭火知识人人知晓、人人明白,强力增强广大群众森林安全意识。(供稿:兴文县公安局 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