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3月11日,翠屏区国有林场会同翠屏区法院、翠屏区检察院,到翠屏国有林场孜岩公益林生态修复法检司法实践基地,指导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栽植花楸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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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是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翠屏区人民法院、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协同治理机制在翠屏区国有林场携手共建的司法实践示范基地,其运行方案为: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由违法行为人缴纳其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费,按照环境资源专家出具的生态修复方案购相应苗木,到翠屏区国有林场林区内在林场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规范化栽种。
2021年以来,翠屏区国有林场利用节假日造林活动、与司法部门共建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林木良种选育开设区域试验点、专项修复资金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对国有林区开展生态修复共计4000余亩,持续改善国有森林资源质量,提升林区生态功能。
下一步,翠屏区国有林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继续完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体系和机制,加大公众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汇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供稿: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 赵东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