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中都镇严把案件质量关 着力提升执纪执法水平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这个案件‘三注明两签字一盖章’还未完善,身份材料调取不齐全,案件移送审理材料填写不规范。”近日,屏山县中都镇纪委将办理的张某违纪案移送屏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后,收到意见反馈后完善整改,最终给予张某警告处分。
为不断规范乡镇案件办理的工作要求和程序,中都镇依托“室组地”协作机制破解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经验不足、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难题,同时采取学习研讨、传帮带、跟班学习等方式夯实监督执纪业务能力,持续在案件质量提升上发力,重点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规三个方面找问题、找瑕疵、找漏洞,认真分析成因、及时提出对策、坚持立查立改,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提质增效。
“在经验丰富的同志的传帮带下,纪检‘新兵’业务能力得到快速提高,通过到屏山县纪委参与专案办理,对案件办理质量、规范、程序等方面有了更深的体会。”中都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保障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中都镇纪委充分利用“室地”协作机制,在从线索处置开始,由所在“室地”联合工作组进行初审把关,分类提出初审评价意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手续、程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体检”,对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材料不规范的一律重新补证,把好案件质量预审“第一关”,着力从源头上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初审通过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按照乡案县审工作规程对案件进行审理。
“我们将严守案件质量关,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高效把控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推动中都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都镇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供稿:屏山县中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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