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翠屏区合江门街道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派件,家住翠屏区合江门街道忠孝街150号2栋的李女士来电反映:附近有户住户在顶楼养鸡,养的鸡每天很早就会打鸣,鸡打鸣的声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希望相关部门禁止该居民在顶楼养鸡。
接件后,合江门街道立即转派真武社区核实处理。真武社区随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了解具体情况。经查,该住户的确存在饲养鸡类家禽的问题。于是社区工作人员向住户讲解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城镇居民经批准饲养宠物和信鸽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携带宠物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经过与该住户两次沟通,要求住户停止在顶楼养鸡的行为。该养鸡住户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也积极配合社区工作要求,当晚便将打鸣的公鸡搬离,留下了不会打鸣的母鸡,并表示剩余的母鸡后续也将陆续会转移处理。
下一步,合江门街道针对此类问题,将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居民生活卫生规范,减少因不当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街道下属各社区也将持续关注此类事件,及时响应居民的诉求,及时解决居民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社区环境和谐稳定,更多地为居民办实事。(供稿: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苏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