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兴文县监督紧盯民生保障 消除政策落地时空差
四川新闻网消息 “现在我每个月都能定时拿到低保金,而且还能让帮扶责任人帮我们采购生活物资。”初春暖阳和煦,兴文县委第一巡察组干部再次来到位于莲花镇莲花村7组的黄大娘家,从她口中了解到,现在家里米面充足,村上选定了组长作为她的定点帮扶责任人,基本生活有了较好的保障。
时间回到春节前,兴文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对莲花村开展延伸巡察时,对该村精准识别的低保户进行了逐一走访。在黄大娘家,巡察组发现他们家除了基本生活品外,没有其他过年的物品储备。在问及低保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时,黄大娘回答说已经几个月没有拿到手了。
进一步沟通后,巡察组才了解到,黄大娘每月都能领取600多元的低保金,考虑到黄大娘行动不便,村上就安排了其亲戚为她保管低保金。不过黄大娘告诉巡察干部,帮其保管低保金的亲戚要每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将低保金取来给她。
掌握了整个情况,巡察组组长罗华智一边让人买来米和油等生活物资开展慰问,一边约谈了村负责人,要求村上重新选定帮扶责任人,确保黄大娘低保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她的手中。
近年来,兴文县纪委监委以监督守护民生保障为工作重点,通过“纪巡联合”“片区协作”等模式,建立对涉及民生问题的“红黄”线索响应、处置和问责机制,围绕低保救助、特困补贴、残疾人补贴等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类问题的处置力度,确保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民生资金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容不得一丝马虎。”兴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兴文县纪委监委收集并处置了涉及困难群众问题线索20余件,约谈了相关责任人30余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涉及民生领域的审批事项监督,严肃处理非法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民生政策落地“时空差”,让民生资金真正发挥保民生、解民忧功效。(供稿:兴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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