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司法局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叙州区在推动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具体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叙州区司法局结合叙州区部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情况,深入分析这项改革落地时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叙州区推动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2021年以来,宜宾市叙州区主动寻找法律和政策支撑,聚焦“完善机制、下移权限、下沉力量、示范先行、全程参与”五个重心工作,在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建立健全“1+1+3”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机制,实行1个专班牵头抓总、1个方案落细落实、3项机制配套完善。印发17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和《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不断优化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职能职责。成立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印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化推动落实,制定《区乡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内部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
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通过“依法授权一批、照单赋权一批、按需委托一批”方式,2021年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权力169项(街道70项);2022年,在农业农村、城镇管理、环境整治等领域下放行政权力100项;依法将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执法事项委托乡镇(街道)行使,全面明确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执法监督更有力、管理服务更有效。
整合全区乡镇(街道)、派驻市场监管所、派驻自然资源规划所以及街道城市管理共计190名在编执法力量,组建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选优配强执法队伍,坚持保障基本、重点倾斜,3个街道、4中心镇平均配备执法力量16名。通过下沉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做大、做强、做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23个区级执法部门和17个乡镇(街道)召开专题培训会,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要求、具体业务进行全面讲解。创新推行“导师制”“师徒制”,由涉及赋权、委托的区级部门落实专人蹲点开展执法业务“传帮带”,加快培育乡镇(街道)执法业务骨干,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坚持示范带动、全域推进,选取柏溪街道、观音镇、樟海镇培育打造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示范点位,同步推进其他乡镇(街道)改革,已完成机构组建、队伍配备、职责明确、文书统一等事项,正全力推进执法阵地规范化建设,同时已正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2021年10月底,柏溪街道将率先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12月底,全区乡镇(街道)将全面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格局。
工作专班全程参与跟进经费保障、阵地选址、设计装修、队伍组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环节流程,针对改革任务细化分工、倒排工期、明确时限,定期组织会商研究、开展实地督导,确保硬件建设规范按时推进,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在立法规划征求意见时,向省市人大、政府建议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基层综合执法机构的机构、人员、服装、设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的设置标准,发挥立法对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建立完善双方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合理划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职能下放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职能下放部门的职责权限,打造分工明确、紧密联系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抓好业务培训。区级执法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跟踪培训基层执法人员,确保基层执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严格执行“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各级部门将行政权力下放的同时将相应的人员编制划转到基层乡镇(街道),且尽量下放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既充实街道编制资源,又充实乡镇(街道)人才资源。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编制的倾斜并明确到执法岗位,完善内部干部轮岗交流锻炼机制,乡镇(街道)在职在编力量根据各自职责有序参与“一支队伍管执法”具体工作。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组织领导。制定激励约束机制,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相应的统筹调度权和考核评价、人事任免建议等综合管理权。(供稿:叙州区司法局 梁奇祖 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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