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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法院:执行干警上门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2年12月24日 12:37: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 12月22日,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今年应履行的案款五千元。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案款,于是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调解,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每年支付一次一定数额的案款,直至全部案款支付完毕。考虑到年关将近,今年被执行人还没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上门督促被执行人执行。

12月21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说明来意。执行干警从情法理等多角度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义务将会给其带来的法律后果和影响。最终,被执行人同意第二天支付今年应支付的案款。22日上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当场支付了申请人五千元案款,至此,今年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供稿:长宁县法院 张运波 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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