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坚持“一案一警示” 精准开展警示教育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这次警示教育会给我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处在住建城管领域重点关键岗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坚定政治站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牢记自身职责,廉洁用好手中的权力。”日前,在参加了宜宾市长宁县纪委监委召开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后,该县房产事务中心主任黄维深有感触地说道。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从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入手,深入案发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会,会上宣读了长宁县房产中心原主任张某的处分决定,播放了忏悔视频片段并深刻剖析其违纪违法犯罪过程,充分发挥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将一个典型案例变成鲜活的教材,给参会的120余名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再一次为全县住建城管系统敲响警钟。
“住建城管系统局属事业单位多,部分岗位负责人权力大,廉政风险较高。张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局在制度建设上存在一些漏洞。我们将以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为契机,加大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干部调整交流轮岗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谈到。
今年以来,长宁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先后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4次、开展纪法宣讲5次、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1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750人次,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把警示教育会开到案发单位,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件震慑治本作用、精准开展点对点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坚持“一案一警示”,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供稿:长宁县纪委监委 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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