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为干事者撑腰
四川新闻网消息 “在基层一线工作,难免得罪人,虽然清者自清,但被纪委调查了,都会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背上思想包袱。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这是对我的信任,同时也给我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回报党组织的关爱和信任。”被澄清正名的兴文县古宋镇松林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曾武伦在澄清大会上向组织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2022年7月,兴文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反映古宋镇松林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曾武伦不作为、乱作为损害村民利益的相关问题。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古宋镇纪委迅速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村民与举报人见面等方式核实发现信访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经古宋镇纪委集体研究,并报经古宋镇党委同意,决定以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曾武伦澄清正名。
据了解,近年来兴文县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兴文县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办法(试行)的通知》《兴文县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等系列制度,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为被错告、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广大干事创业的干部筑牢“防火墙”,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同时,为巩固提升澄清正名效果,消除干事创业干部思想顾虑,兴文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始终,调查部门结束调查后,注重了解被澄清人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正面引导,鼓励其继续干事创业。
“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完善无实质内容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机制,努力营造鼓励担当担责、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氛围。同时把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通过持续发挥好监督执纪的正向激励效应,旗帜鲜明的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惩处诬告者,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兴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供稿:兴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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