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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法院:多次催要仍未还 法院拍卖忙履行

2022年08月03日 11:32: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长宁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8年舒某某因做工程急需垫付资金,于是找到杨某某借钱。但杨某某没钱可借,于是二人找赵某某借钱。舒某某书写了借条一张,注明借款金额20000元及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杨某某为此次借款的担保人,赵某某将20000元从银行卡转给舒某某。到了还款日期,经赵某某多次催要,舒某某仍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赵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舒某某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赵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000元。

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舒某某仍未支付,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舒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不尽快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还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法院在第一时间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银行及网络账号仅有零星存款。经过执行干警两次执行,双方均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以及若被执行人未按期支付将拍卖上述房产。

就在法院即将把该房产挂网拍卖时,被执行人舒某某的妻子魏某某找到执行干警,提出要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希望能与申请人赵某某达成和解,法院不再处置他们的房产。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魏某某当场支付了申请人赵某某20000元,并承诺剩余10000元将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件顺利执结。(供稿:长宁县法院 张运波 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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