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江安县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工作理念,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确立了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鲜明导向。针对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意识薄弱、管理方法欠缺等问题,积极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新路子,按照“整合力量、部门联动、分区负责、常态长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行街长制“三破三立”模式,破解城市管理“权责不明、响应不畅、作风不硬”等难题,把精细治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实现“街长制”为“街长治”,推动城市精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营造城市管理文明有序、环境优美靓丽、生活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街长管理机制,破解“权责不明”难题
统筹规划布局。综合考虑街道规划、城市管理等因素,将原有淯江、汉安、南屏、剧专、天堂湖、龙门口、会龙、洋码头等8个社区,按属地原则划分为6个街区,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突破原有以地缘划分治理单元的思路,实现治理区域再整合、规划布局再优化。
整合资源力量。成立县“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街长由县长担任,副总街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执法局、江安镇相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第一街长、街长和次街长,抽调民警、交警、城管等150余人组成6支“街长制”队伍,联合社区书记和网格员共同会诊辖区范围“城市病”。并设置道路“街长制”公示牌20余张,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经费保障。将“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近千万元,用于落实“街长制”基础设施配备、工作经费、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和购买社会服务等。目前已投入前期专项启动资金48万元,落实6个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车8辆、摩托车6辆、执法记录仪30台及相关设备设施若干。
建立协调处置机制,破解“响应不畅”难题
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江安县城区“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街长负责督促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环境治理,督促落实“门前五包”,管理各类不文明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好交通秩序,依法制止和查处交通违停乱放等。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专人快速响应各级街长巡查反馈问题,积极会商解决方案,协同开展现场处置,快速、高效、妥善解决问题。
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发现→反馈→处置→督查→销号”五步管理法,对立行立办事项采取“发现→处置→督查→销号”方式现场处置、办理;不能立行立办事项按照“发现→反馈→处置→督查→销号”工作流程,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交办处理,确保限时办结问题。自“街长制”运行以来,共处置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路面破损等各类问题5000余个,并新改建农贸市场4个,科学设置便民服务点8个,拓展停车位2600个,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统一工作标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场考核标准作为各街区工作标准,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工作制度,安排“街长制”队伍成员对街区内治安管控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街长办按程序处理,确保责任落地落细。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破解“作风不硬”难题
纳入双月红黑榜。印发《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双月“红黑榜”及年度目标考评办法(试行)》,将6个街区纳入考核范畴,从基础设施管理、公共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文明引导等方面进行日常考评,以得分高低双月通报“红黑榜”名单。
正向激励树典型。成立联合考核小组,由县“街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每月对街长和抽调的全脱产在编人员进行百分制绩效考核,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积极主动肯干、群众认可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的及时追责问责。
强化督导严考核。制定《江安县“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日巡查、月考核、季总结、年考评”原则,采取现场核查、抽查暗访、抽查交办件等方式,重点围绕各街区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公共文明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定期公布考评情况,对问题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街区及时问责,推动城市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供稿:江安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