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4月28日,珙县公安局珙泉派出所组织开展“节前”夜查酒驾集中行动。期间,竟在同一道口连续查获3起酒驾的违法案例。
当日20时16分许,珙泉派出所民警在洛浦蓝湾小区外侧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挡获疑似酒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违法嫌疑人牟某某(男,现年35岁,四川珙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在22时27分许(同样是在洛浦蓝湾小区外侧路口),民警挡获疑似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男,现年33岁,四川珙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后,在20时42分许(同样是在洛浦蓝湾小区外侧路口),民警挡获疑似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违法嫌疑人熊某某(男,现年31岁,四川珙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悉,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珙泉派出所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为目标,为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打造了坚实基础。
(供稿:珙县公安 赵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