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4月16日,珙县公安珙泉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珙泉镇麟凤桥上有人站在桥边欲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指导员龚伟立即带领民警李玉林、周游,辅警任远、陈宗林、王元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男子激动站在桥中间位置的水泥护栏外,还用刀把自己的手腕割伤,现场鲜血直流,对准备靠近的民警十分抵触。
见此情形,同时考虑到该桥过往群众较多,防止意外发生,安排民警周游、辅警任远、陈宗林、王元在桥两端进行临时性管制。龚伟脱下警服,从一侧上桥对男子进行劝导,民警李玉林在桥的另一侧等待时机。经过开导,男子答应放下割伤手腕的刀,但拒绝进入桥的内侧。面对情绪反复的男子和十多米高的桥面垂直高度,民警还协调联系珙泉镇救护队携带专业设备赶到现场。待救护队人员携带水面救援设备达到预定位置后,李玉林开始靠近该男子,与龚伟、男子家人一起进行劝说。
“我当时靠近的时候,明显感觉男子身体已经发冷并出现颤抖,下意识地告诉我必须找机会救下来”,李玉林在事后回忆道。在与龚伟进行简单的眼神交流后,李玉林箭步上前抱住了男子,龚伟也顺势抓住了男子后背,与其家人一道合力将男子拉回桥面内侧。
经了解,男子姓周(珙县珙泉镇人),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后经民警和家人的开导,情绪逐渐趋于平稳。
据悉,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珙泉派出所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为目标,忠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爱民、为民、惠民”为主要内容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供稿:珙县公安 赵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