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感及满意度,积极助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全面扎实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时刻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儿放心上。
4月9日上午,王某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斤猪肉,一根杏鲍菇,因心情烦躁,无处发泄,便逃避超市工作人员的检查,将购买的物品藏匿于外套内,后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到案后,经过民警对王某某进行普法教育,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并主动自愿赔偿绿源超市500元后,取得超市谅解。(供稿:江安县公安局 王艺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