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天气的转暖,广大的农村群众也逐渐开始了春耕生产。但是,一些群众为图方便省事,不顾引发山林火灾的危险,在林区内随意焚烧农耕垃圾,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期,宜宾市筠连县公安局查处了两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1月19日,筠连县公安局镇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前进村一村民师某在自家林地内对春耕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和杂草进行就近焚烧,师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例,目前,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3月1日,筠连县丰乐乡人李某在筠连县丰乐乡后溪村自家玉米地里焚烧玉米杆,被丰乐派出所民警查获。经认定,焚烧地点属于林区,李某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例。目前,丰乐派出所已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依法给予了行政警告处罚。(供稿:筠连县公安局 张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