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净化校园环境,根据前期工作部署,2021年12月7日,高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高县来复中学、文江中学、柳湖中学三所学校进行抽查。
![]() |
在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从校园安全出发,针对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尤其是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存在男宿舍管理员及其他人员是否能够随便出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校方加强预防管控,确保校园安全。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有力地督促了学校加强安全监管,助推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为净化校园环境,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高县人民检察院 吴瑛俊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