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院:让聋哑人“听到”庭审
2021-12-04 09: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11月30日,长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的刑事案件。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该起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人为聋哑人,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让聋哑人也能“听到”庭审,长宁县法院邀请手语老师在庭审现场为其进行手语翻译。

该案件系山东籍吸毒人员通过微信联系两被告人购买毒品冰毒,并通过微信支付了毒资,随后两被告人将毒品冰毒通过快递寄给吸毒人员。两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官放缓语速,放慢庭审节奏。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聋哑人能清楚地把想法反馈给法庭,同时也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通过手语翻译,审判人员、公诉人和被告人之间实现了无障碍沟通,整个庭审顺利、有序进行。

聋哑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在法庭上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长宁县法院邀请手语老师翻译,充分保障了其作为被告人的权利,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以这样特殊的方式让聋哑人“听到”了庭审,彰显了司法中的“人情味”。(长宁县法院 黄芳 供稿)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