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做好“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有效监督
2021-12-02 09: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近年来,高场镇通过村(社区)建制调整改革、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全面实现1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这对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村党组织书记职责增加、职权扩大等风险问题,如何对其行使职权进行有效的监督成为了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对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监督方式

当前,高场镇对“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镇党委、政府领导管理监督,即镇党委根据《党章》、镇政府按照行政职权对“一肩挑”书记进行管理、考核、监督。二是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执纪执法监督,即镇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派出监察室根据《监察法》对“一肩挑”书记开展党纪国法监督。三是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监督,即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一肩挑”书记职权行使进行监督。四是普通党员和基层群众民主监督。即党员和群众依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民主质询、口碑评议、罢免、改选等行使党员和村民的权利进行监督。五是“一肩挑”书记的自我监督,即“一肩挑”书记通过强化纪律法律学习,提高纪律法律意识,对自己行使权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进行自我监督。

二、对“一肩挑”书记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上级监督太远,有效覆盖不足。一是镇党委、政府监督力度不够。当前镇党委、政府大多工作主要依靠“一肩挑”书记来推动完成,其监督更多停留在工作落实上,而镇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工作只有2人,监督力量有限,更多表现为事后监督和被动监督。二是整治和巡察延伸不够。镇党委、政府有效监督主要是围绕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等领域开展日常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不够,查纠的问题多属于业务性的,对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察觉。

(二)同级监督偏软,不敢不愿掣肘。一是班子内部不敢监督。实行“一肩挑”后,原来书记、主任互相监督、互相制衡机制消失,而其他村“两委”成员包括纪检委员在内不同程度存在“怕穿小鞋”心理,不敢不愿监督。二是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有待加强。目前高场镇村级纪检委员多由副书记或综合专干兼任,日常事务繁多,往往分身乏术,加之监督方式多停留在列席会议、公示公开等传统方式上,影响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民主监督薄弱,作用发挥不好。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有限。高场镇14名村级纪检委员均已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但村务监督委员会除主任外,其余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待遇保障,履职积极性不高,仅靠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监督效果不佳。二是群众监督积极性不高。“一肩挑”书记“地位”相较之前更高,普通党员群众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敢直接监督,要么是闭口不言,要么是采取匿名举报甚至越级上访等方式来进行监督,加之农村党员群众普遍老龄化,自身素质有限,开展监督有心无力,导致监督积极性不高。

(四)自我监督不够,自律意识不足。目前,高场镇14个村(社区)中有11名村(社区)书记在“一肩挑”后属于继任,当地威望较高。个别“一肩挑”书记存在错误权力观,认为“一肩挑后”自身“权力”扩大,民主观念淡薄,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下降,容易形成“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重大问题不经村委会、党员会讨论和村民代表大会决策评议,影响党员积极性和班子团结,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容易产生“微腐败”现象。

三、关于加强“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的建议

(一)突出纪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考核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完善健全考核制度,在村级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强化对“一肩挑”书记个人的考核,细化考核细则;镇纪委要梳理村干部村级事务管理等方面容易出现的常规性、普遍性问题,形成负面清单,规范“一肩挑”书记履职红线。二是强化教育警示。镇党委要常态组织“一肩挑”书开展党史知识、纪法知识学习,督促其始终保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状态,增强为民服务的情怀;镇纪委要加强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通报,用鲜活的故事教育警醒,筑牢不敢腐的思想根基。三是做好关心关爱。“一肩挑”后书记工作量陡增,镇党委、政府要及时了解、掌握“一肩挑”书记思想、工作状况,加强关心关爱,重视其提出的问题建议,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权力制约。一是明确“小微权力”。镇组织办、民政办、农业中心等部门要分类梳理村级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事项,制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常态化公开公示,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二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镇纪委、镇民政办及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和具体内容,注重将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选入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阵地、工作补助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探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村民监督委员会和“一肩挑”书记履职情况。三是营造良好的群众监督氛围。镇宣传办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村级组织党员群众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用好户长会、院坝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两委”的工作真正置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加强监督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村级纪检工作力量。镇纪委要强化村级纪检委员的选配和培训,制定“一肩挑”书记年度监督计划,坚持“月例会”“月培训”,逗硬工作考核,推动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访廉问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对“一肩挑”书记的问题反映和意见建议,对“一肩挑”书记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二是加强案件查办力度。镇纪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拓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建设、集体资产、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一肩挑”书记重大腐败问题线索的,报区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三是加强巡察审计力度。加强与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沟通对接,探索每年随机抽选部分村(社区)实施村级专项巡察,重点聚焦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等事项,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加强与区审计局联系,探索对个别“一肩挑”书记开展离任经济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严重的进行重点审计。

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监督,突出纪法教育是前提,健全监督体系是关键,加强监督查处是重点,要综合运用三个方面的措施,对“一肩挑”书记的“人、事、权、责、钱”进行全面监督,切实保障“一肩挑”书记在推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坚强的核心引领作用。(叙州区高场镇 陈心佩 供稿)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