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需注重“三要”
2021-11-23 22: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张家柠 记者 周瑜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的体现,要以真抓实干的工作热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效。

方向要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念兹在兹的不变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是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诠释,是新时代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充分体现。党员干部要站在人民立场想问题、找办法、做工作,深入小区院坝访察民情、倾听民声,深入田间地头找问题、办实事,在工作中学会沟通,善于交流,和群众打成一片,做“贴心人”“暖心人”,用真心服务换群众的好口碑。

行动要实,真正办好民生实事。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勇于出真招、敢于动真格,着力解决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在城乡基层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勇挑重担,针对问题找差距、针对不足找办法,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效率效能,在为民服务的田地中辛勤奉献、默默耕耘,用刻苦实干的“韧劲”应对基层工作的难题,用坚守如一的“初心”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沉下心”“俯下身”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成效要足,切实增加民生福祉。要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实效,党员干部就必须以公仆意识为底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理顺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抓重点、找窍门,敢于啃下民生“硬骨头”,让工作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真正使群众喜欢,让群众受益,久久为功,行稳致远。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基层干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和毅力,时刻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贡献力量。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