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兴文县古宋镇一村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是古宋镇某村村民,属于一级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向该村村委咨询低保申请事宜,村委告知其应在长期居住地申请,希望有关部门告知是否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低保。
古宋镇“12345”热线工作人员及时咨询民政部门关于低保申请的相关政策,并向该村民耐心详细解释:“根据现行低保政策,拥有本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不得获得社会救助。如果您户确实生活困难,可由本镇出具未在当地享受低保证明,到现居住地申请低保即可。”该村民表示认可。
低保是对困难群众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救助制度,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社会公平的民生工程,古宋镇一直以来关爱关心困难群众、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古宋镇通过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公平工作。(兴文县古宋镇 刘小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