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鲁尚秋 周瑜原)近日,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到了一位市民来电咨询,其是残疾退役军人,欣闻抚恤金要上涨。特来咨询是否真的要上涨?上涨标准是多少?何时开始实施?
南溪区行政审批局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接到此件后,当即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回复。相关部门当即对此作出官方回应。
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1】9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021年10月13日,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宜宾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宜退役军人发【2021】85号),该局对该市民提供的信息核对后,表示将于2021年11月份按此文件规定标准,补发该市民本年度8-10月的伤残抚恤金。
市民对此表示十分满意。特来电感谢南溪区行政审批局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道“市民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