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宜宾市筠连县丰乐乡人赖某某、徐某某涉嫌滥伐林木,被筠连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移送至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明:二0 二0 年农历四月左右,赖某某和徐某某合伙以43000 元的价格向筠连县丰乐乡刘某某家购买位于丰乐乡小地名大火地的杉木林两片,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廖某某、张某某、吴某某将其中一片位于李某某家背后的杉木林利用油锯采伐。经第三方森林资源鉴定机构检验测算:筠连县丰乐乡帅龙村2 组小地名大火地被采伐商品林0.13公顷,采伐杉木 108株、杂木2 株,计立木材积28.0721 立方米;被采伐公益林0.24公顷,采伐杉木199 株、杂木8 株,计立木蓄积52.2929 立方米,共计采伐林木317株,计立木蓄积80.365立方米。 经有关部门证明,上述两地块采伐的林木,均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筠连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