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女士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咨询:其小孩现初中三年级,其户准备在屏山县新购房屋,故咨询现屏山县是否还有高考加分政策,新购房入户子女是否享受加分政策。
收到咨询后,屏山县相关部门立即安排专人解答。
一、根据《四川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中的“录取照顾政策”规定:
1. 享受户口所在地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有当地正式户籍3年及以上(例:2021年高考考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
2.我省“三州十七县两区”(含屏山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 25 分,其他高校加 50 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 10 分,其他高校加 25 分。
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对口高职招生院校也按上述“录取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二、具体高考加分政策,要以当年四川省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供稿)